第125章-《庶长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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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辈对晚辈多是勉励和提醒,那同辈之间,真就只剩下羡慕和不舍了。
能够出任正四品知府,这样的外放是让人羡慕的,在同一年的进士当中,魏时俨然已经独占鳌头,并且把剩下的人落的很远。
就连之前那些做了东宫属官的人,这会儿也比不得魏时风光,至于等到太子登基之后,可能这情况也不会发生改变,毕竟京城人人都知道,魏时跟太子较好,太子的嫡长子小时候就经常往魏府跑,以至于也跟魏远的儿子成了好友。
此等运气,真是让人羡慕都羡慕不来。
就连曹安这个刚出生就赢在起跑线上的男人,日后肯定要承袭祖父的爵位,运气好一点儿是国公,运气不好那也是个侯爵,都比魏时这个正一品伯更高。
可作为皇室之人,他也想跟一国储君成为好友,也想让自己的儿子们跟太子的嫡长子交往。
无论是羡慕,还是不舍,无论是勉励,还是担忧,在这宴席之上,大半儿都在酒里了。
魏时这一日真真是喝了个酩酊大醉,宴会什么时候结束的,到了第二日他自个儿就已经记不得了,最后的印象还停留在跟众人举杯喝酒上。
脑袋发昏发沉,嘴巴里还特别干,醉酒以后的滋味儿一如既往的难受。
魏远昨儿在父亲喝醉酒以后,也偷偷的喝了几杯,向长辈敬酒,跟友人碰杯,新奇又愉悦,还有点儿忐忑,生怕有人将这事儿告知父亲,可又有那么一点点的期待。
作为‘好孩子’,他为数不多的受罚经历还在小时候,五岁之后,基本上就没再被罚过,就算有些地方做得不对,爹爹对他也只是言语教育而已,莫说是受罚了,疾言厉色都不曾有。
魏远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期待,期待父亲会罚他。
事实上,父亲在家里的权威,要比魏远想象的还要厉害些,从魏时醒过来,揉着发痛的太阳穴开始,一直到用完午膳,期间至少有七八个人,过来跟他告过状。
元宝、管家、儿子身边的书童铭书、赵嬷嬷、姨娘、还有当日在宴会上伺候的几个下人,以及……夫人,全都亲自跑过来一趟,说的就是魏远在宴会后期喝酒这事儿。
十岁的小男子汉,想要喝杯酒尝尝,倒也算不上是什么惊世骇俗的大事情,顶多也就是有点小淘气罢了,上辈子跟儿子这么大的时候,他可比儿子淘气多了。
也就是这一辈子,一方面是因为心性,另一方面是因为处境,所以才少了这些童真童趣。
让他稀罕纳闷的是,因为喝酒这么一个小事情,居然有这么多人排着队过来告状。
看来儿子平日里的人缘,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,他的人缘儿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。
这么多人都告状了,魏时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不成,只能在中午头用完迟来的早膳之后,才披上大氅,来到儿子的院子。
进去之后,才知道这小子到现在还没醒呢,比他这个喝的酩酊大醉的父亲,睡的都要多,看来昨儿是没少喝,也怪不得连书童都过来跟他告状。
该不会是个沾杯就醉的体质吧。
推开门,好家伙,房间里乱倒不是很乱,只是在白墙上留下了某人不少大作。
字迹看起来还是有些凌乱的,可凌乱当中又透着一股子的潇洒不羁,关键是这诗作。
难不成醉酒之后真的能通仙?
只有天上的仙人,才会有如此之境界,仿佛高高在上,并不在这俗世之中,又仿佛这位仙人就立在俗世的上空,俯视着民间疾苦,也俯视着民间的欢笑喜乐。
不得不说,魏时内心是震撼的,这种震撼不仅仅是因为这样的诗作,毕竟他也算是饱读诗书的人了,能够明传千古的诗作,都有其独特之处,儿子的通仙醉酒之作,还不至于给他带来如此大的震撼。
究其根本,还是因为这通仙醉酒之作是儿子写的,是只有十岁的儿子,是偷偷喝了酒醉到现在都还没醒的儿子。
震撼之余,魏时是真的释然了。
以往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写不出有灵气的诗篇,是因为自个儿有着上辈子的记忆,是因为上辈子那样的大环境没有办法给予他古汉字的之美。
但是现在看来,灵气这种东西,更像是与生俱来的,一直就在身体里,就在灵魂里,可能几杯酒下去就能将其唤醒释放,而没有灵气的人,喝再多的酒,也不过是如他一般,成为一个一早上起来头晕脑胀的醉汉。
好吧,正如同上辈子学了那么多年的数学,这一辈子也照样提不起兴趣来一样,诗词于他可能也是这样,喜欢欣赏不等同于他就有天分,没有天分也不能全赖上辈子的大环境所赐。
总有人灵魂深处就是写满了诗篇的。
昨晚通了天上仙人魏远,这会儿躺床上睡得正香,甚至还打起了小呼噜,好吧,仙人跟凡人也就是一霎那之间的事儿。
这会儿的儿子就落地成了人,而且还特别的接地气。
这醉酒通仙是好的,这样的诗作,哪怕大醉上三天三夜,如果能写得出来,魏时自个儿是愿意的,可也不能为了写诗,就变成一个小醉鬼,变成一个酒鬼。
做父亲的,想的更多的还是儿子的身体,更何况他以往也遇到过整日里只知道喝酒的人,真的给人一种浑浑噩噩之感,好像每天都活在云里雾里,没太有清醒的时候。
人来世上走一遭,又怎么能这么过,名山大川,小桥流水,春花秋雨,夏日冬雪,人情冷暖……这些都远胜于酒。
他相信如果儿子真的是灵魂深处就写满了诗篇,那与其用酒来激发,还不如用这人间的景致,用这形形色色的人群去激发。
所以哪怕已经被儿子通仙醉酒之作给震撼到了,可罚还是要罚的,得记住教训才行,十岁的人就醉酒,实在不是爱惜自己身体的表现。
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做父亲的,对儿子的身体比对自己的身体看的还要重。
这顿惩罚在所有人包括魏远看来,都应当是理所当然的,只是这惩罚的方式有些出乎意料。
不再是跟小时候一样罚抄大字、罚跑步、罚站立了,而是罚骑马,从京城到平江府的路上,要骑四天的马,不管是一口气儿骑够四天的马,还是间断着来,这就让当事人自己选择了。
子不教,父之过。
魏时也陪着儿子一块骑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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