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更别说,这还是一起预谋强奸杀人案。 解释权始终在法官那里,被告这边一点办法都没有。 于是,古美门继续说了下去。 他拿出了最后一个,也是最关键的证据。 “这是我方原告西谷美帆小姐公寓楼下的照片。” 照片上,是一个半打开的蓝白相间的运动包,正放在靠近灌木丛的泥土地边,位置非常隐秘。 从半打开的口子里,依稀可以看到一些工具。 例如玻璃钻、起子之类,容易破门的道具。 “因为是重要证物,所以我们没有动这个包裹,之后可以请检察院的人去提取证据。” 古美门深吸了口气,随即铿锵有力道。 “再加上证人证词发言,前后逻辑连贯,我方有充足的理由,怀疑这就是被告的作案工具!他有足够的嫌疑,可以被指控预谋杀人和预谋强奸!” 此时此刻,法院内一片哗然。 所有人都没想到,一个小小的民事诉讼案,居然慢慢地演变,到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地步! 被告席上的永井达也一头的汗水,脸色一阵变幻。 突然间,他站起身来,逃也似的,拼命就往出口跑去。 两旁的司法警察,当机立断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一个擒拿便将其抓住。 “放开我,我没有犯法,你们不能抓我!” 永井达也拼命挣扎着,一边挣扎一边叫喊。 但他的力量在训练有素的警察面前何其薄弱,被死死地按在桌子上不能动弹。 坐在旁听席上的小哀,看着眼前的这一幕。 她的表情一如既往淡然,眼中却带着一丝不解。 其实在来之前,她就有个地方不明白。 如果说是民事诉讼,开头那两个诉讼事实,那么前面她抓拍的两组照片,就已经足够诉讼胜利了,严格来说这种照片也不算伪造证据,只是制造证据,并没有超出法的范畴。 那么,为什么古美门一定要坚持,再去伪造证据,伪造动机,甚至诱导一些证人不当发言—— 例如隔壁的胖女人,音像店和书店的老板,都是他诱导出来的伪证。 委托人的诉求仅仅只是民事诉讼。 严格来说,把对方弄进监狱,其实不在委托人的诉求里。 为什么古美门做了这么多“多余”的工作,弄了这么多“多余”的证据,一定要弄对方一个刑事案件呢? 小哀并不是很理解,她有点看不懂。 只能之后亲自去找古美门问问了。 第(3/3)页